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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7-06-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电子商务员(四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二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摘自《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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